閆永明,男,1969年出生,吉林通化金馬藥業(yè)有限公司原董事長,涉嫌職務侵占犯罪,2001年11月潛逃至澳大利亞、新西蘭等國。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號碼A-1336/8-2005。
近年來,中新兩國執(zhí)法部門就緝捕閆永明、追繳其違法所得一直進行密切合作。在法律威懾和政策感召下,閆永明 終選擇認罪,退還巨額贓款,繳納巨額罰金并回國投案自首,對閆追逃追贓工作實現(xiàn)了“人贓俱獲、罪罰兼?zhèn)?rdquo;的目標。
此前,閆永明竄逃澳大利亞期間,應中國執(zhí)法機關請求,澳大利亞警方罰沒閆永明部分違法所得并交與中方。
中央追逃辦負責人對新西蘭及澳大利亞執(zhí)法部門在閆案上給予中方有力合作表示感謝,同時強調(diào),閆永明歸案再次表明世界上沒有“避罪天堂”,“天網(wǎng)”會越織越密。